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學院关于在創先爭優活动中深入開展党员公開承諾的通知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創先爭優活动開展以来,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學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學院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崗位公開承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把我院創先爭優推向深入,根据《转发中央創先爭優领导小组关于在創先爭優活动中深入開展党员公開承諾文件的通知》(云创办〔2011〕5号)精神,结合學院实际,现就我院在創先爭優活动中深入開展党员公開承諾有关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開展党员公開承諾,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强化现代管理、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组织引导基層黨組織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崗位创造先进,争当优秀。要坚持围绕中心,为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作贡献;坚持服务师生员工,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持立足本职,紧密结合党员崗位实际,注重发挥党员自身优势;坚持务求实效,做到承諾内容具体实在,承諾方法简便易行。
二、主要內容
公開承諾的主要内容要努力体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的要求。要围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主要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高校优势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公開承諾。基層黨組織要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承諾。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在爱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諾。学生党员要围绕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在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坚持全面发展,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等方面作出承諾。
三、主要方式
(一)提出承諾。承諾一般分爲年度承諾和即時承諾。年度承諾在每年年初提出,即時承諾根據階段性重點工作、臨時工作任務或遇到突發性事件時提出。
(二)公示承諾。黨員的承諾事項,可在黨小組會、黨員大會上進行通報,或在基層組織黨務政務公開欄、校園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群衆監督。
(三)履行承諾。党员要根据承諾事項的完成时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兑现承諾。党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履行承諾的自觉性。基層黨組織对党员履行承諾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諾事項要及时提醒和帮助。
(四)評議承諾。要結合黨員日常組織生活和年度民主評議等,采取個人自評、黨員互評、領導點評、群衆測評等方式對黨員履行情況進行評議。要把評議結果作爲評選表彰優秀共産黨員的重要依據。
公開承諾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黨員個人承諾、黨員集體承諾、黨員帶領群衆共同承諾等方式進行。要注意總結實踐經驗,鼓勵探索創新,不斷完善黨員公開承諾的方式方法。
四、組織領導
要把公開承諾作为推动創先爭優活动的有力抓手,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基層黨組織要具体负责党员公開承諾的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開展公開承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注意与以往的承諾相衔接,已经做出的承諾,都要努力加以落实。通过总结宣传開展公開承諾的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广大党员认真践諾,取信于民。要把基層黨組織年度承諾和任期承諾结合起来,把党组织承諾和党员个人承諾结合起来,把党员公開承諾和党员设崗定责、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形成基層黨組織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崗位争优秀的生动局面。
五、督促檢查
各基層黨組織要结合自身实际,确保承諾兑现,要对党员落实公開承諾事項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适时对党员进行评议。把积极践諾作为基層黨組織和党员“授旗评星”一項考核依据,督促党员积极兑现承諾,推动党员在兑諾践諾中創先爭優。
六、完成時間
各级基層黨組織和党员组织開展的年度承諾,应于2011年6月初前全面完成。各基層組織開展年度承諾和即時承諾的情況,請于2011年6月初报學院黨委組織部。
附件 1、基層黨組織開展年度公開承諾书
2、黨員開展年度公開承諾書
特此通知
中共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委員會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2011年度創先爭優基層黨組織公開承諾书
黨組織名稱 總支/直屬支部 書記 總支/直屬支部 人數 公 開 承 諾 事 項 簽 章: 年 月 日 學院 黨委 審定 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注:该承諾书一式两份,上报黨委組織部一份,支部留存一份。
2011年度創先爭優党员公開承諾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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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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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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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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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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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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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開 承 諾 事 項 |
簽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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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審定 意見 |
簽 章: 年 月 日 |
注:该承諾书一式二份,党员个人保存一份,支部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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