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黨務工作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黨字〔2016〕1號
關于印發《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 黨務工作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黨務工作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已获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黨務工作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中共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委员会
附件:
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黨務工作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总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規範黨務工作經費的使用,使黨務工作經費做到專款專用、規範有序、合理支出,根據有關規定和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党务工作经费的来源
第二條 黨務工作經費是黨組織開展工作、活動的專項經費,一般由學院預算經費和組織部代管回撥黨費兩部分組成。上級黨組織專項下達的工作經費按專項要求開支使用。
第三章 党务工作经费的使用
第三條 黨務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嚴格按適用範圍和預算額度統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黨委按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教師黨員每年每人200元,學生黨員每年每人30元的标准下达至基層黨組織用于开展党务工作。
第五條 黨務工作經費的使用主要包括:
1. 优秀表彰费。主要用于党委组织党内评选的优秀个人及优秀基層黨組織的表彰;
2. 黨員教育培訓費。主要用于各級黨組織安排黨員、黨務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所需費用和外出學習交流所産生的費用;
3. 黨建活動經費。主要用于各級黨組織安排進行的黨建活動所需費用;
4. 學習宣傳經費。主要用于各級黨組織安排的政治理論學習和開展宣傳思想工作所需費用;
5.专项工作经费。党委安排基層黨組織承担的专项工作,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6.其他。根據實際,用于特殊情況的指出,如補助慰問生活困難的黨員或遭受嚴重自然災黨員等所需費用。
第四章 黨務工作經費的審批和報銷
第六條 各项经费的使用,须由用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于事前呈报计划和经费预算报告,黨委辦公室审核并提出意见,按财务管理制度预支经费。
第七條 工作結束後用款單位應及時報銷。專項工作和活動需由相關單位提交工作情況報告或總結以及相關活動影像記錄,由黨辦建立工作開展情況檔案收錄。
第五章 附 則
第八條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黨委辦公室负责解释。
- 相關鏈接